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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云律師事務所
2024-04-23 08:51:57
【摘要】共有權人去世。其繼承人不愿出庭作證。地方保護。一審敗訴。陷入僵局。律師介入。扭轉敗局。一樁樁,一件件,沒有一個環節好辦。在如此復雜的案件中,楊偉婷律師抽絲剝繭,順騰摸瓜,解決了困擾委托人8年之久的難題。拿到勝訴判決書后,委托人淚流滿面,連夜制作錦旗,快馬加鞭的送到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用來表達對楊偉婷律師、劉鶴律師、彩靜靜律師的感謝之情。
共有權人去世。其繼承人不愿出庭作證。地方保護。一審敗訴。陷入僵局。律師介入。扭轉敗局。一樁樁,一件件,沒有一個環節好辦。在如此復雜的案件中,楊偉婷律師抽絲剝繭,順騰摸瓜,解決了困擾委托人8年之久的難題。拿到勝訴判決書后,委托人淚流滿面,連夜制作錦旗,快馬加鞭的送到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用來表達對楊偉婷律師、劉鶴律師、彩靜靜律師的感謝之情。
案情簡介
10年前,海南省瓊海市為了發展當地的經濟,向全國各地拋出了招商引資的橄欖枝,吳燁和郭早被引進到當地做投資。2012年6月,吳燁和郭早與村委會簽訂了土地租賃合同,并取得了瓊海市農林局頒發的《林權證》,該林權證的面積為213.5畝,該證注記“吳燁、郭早共有。”吳燁和郭早在該土地上建立生態酒店,但是在經營過程中,由于資金鏈斷裂,2015年8月31日,吳燁和郭早將生態酒店及土地使用權證轉讓給周轉和李虎,轉讓價款總計600萬元整,雙方簽訂《協議書》,周轉和李虎分三期支付。協議還約定,第一筆付款前,吳燁和郭早將原《合同》《林權證》原件全部移交給周轉和李虎,付清尾款100萬元后,吳燁和郭早將《林權證》變更到周轉和李虎名下。
《協議書》簽訂后,事情卻發生了轉變。原來周轉和李虎瞞著吳燁和郭早,將第一筆款項支付給了村委會和中間人錢線。由于周轉和李虎并未按照協議約定向其支付轉讓價款,吳燁向周轉和李虎發送律師函,要求周轉和李虎收到律師函之日解除雙方簽訂的《協議書》。周轉和李虎于2022年9月20日收到該函,并回函表示之所以未支付轉讓價款,是因為吳燁和郭早未按照協議約定將原《合同》《林權證》原件全部移交。雙方因此產生爭議,郭早于2017年4月8日離世。為了維護合法權益,吳燁將周轉和李虎告上法庭,要求一審法院判決雙方解除《協議書》,一審法院出于地方保護,駁回了吳燁的訴訟請求。
律師風采
吳燁不甘心自己在生態園林建設投入的成本付諸東流,于是找到了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的楊偉婷律師,楊偉婷律師接手該案后,連夜坐飛機從北京飛往海南。與郭早碰面后,楊偉婷律師通過調查取證及查閱一審原判決,發現本案的法律關系相當復雜。該案牽涉到村委會土地租賃等事宜,因為吳燁和郭早共同租賃的村委會的土地,是《林權證》的共有人,現郭早已經去世,郭早的繼承人又不同意解除協議書,為此,楊偉婷律師決定以周轉和李虎為突破口,并指導吳燁將周轉和李虎列為被告,要求與其解除《協議書》。
二審法庭上,雙方圍繞“先支付轉讓款還是辦理《林權證》等問題”展開了激烈的辯論,眼看著我方即將敗訴,但是周轉和李虎卻在法庭上表示其沒有支付給吳燁轉讓款的原因是因為吳燁沒有向其提供指定的賬戶,所以才支付給了村委會,楊偉婷律師隨機應變,抓住這一關鍵點,向法官陳述,指定哪個賬戶收款是吳燁和郭早的內部的事務,不是周轉和李虎不付款的抗辯事由。法庭上,楊偉婷律師憑借著對法律的充分理解,對庭審技巧的靈活把握,對案件傾其所有的專注,對每個細節錙銖必較的態度,贏得了二審法官的認可。最終二審法院撤銷了一審的民事判決,確認吳燁、郭早與周轉和李虎2015年8月31日簽訂的《協議書》于2013年3月23日解除。
大家常說,最可怕的不是比你優秀的人,而是比你優秀的人還比你努力。楊偉婷律師之所以能“法庭上扭轉局面”,成功實現當事人的訴求,解決了困擾當事人八年的難題,絕非幸運,而是楊偉婷律師背后在擁有扎實法律功底的同時,還付出了超乎常人的時間和精力。(文章除律師外均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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